记者走基层丨探访大垸镇和丰村土地“三统一分”运营机制
记者走基层丨探访大垸镇和丰村土地“三统一分”运营机制
记者走基层丨探访大垸镇和丰村土地“三统一分”运营机制关于做好2025年全市(quánshì)高中阶段学校招生
关于做好2025年全市高中阶段(jiēduàn)学校招生
各县(市、区)教育局,荆州(jīngzhōu)经开区公共服务局,市体育运动学校:
根据《应急(yìngjí)管理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(zōnghéxìng)消防救援(jiùyuán)队伍(duìwǔ)人员及其(jíqí)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》(应急〔2019〕37号)、《湖北省(húběishěng)教育厅 湖北省军区政治工作局 湖北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<湖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>的通知》(政〔2022〕472号)、《湖北省公安厅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(shāngcán)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》(鄂公通〔2018〕33号)等(děng)文件精神,结合我市实际,现就2025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加分优录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加分优录基本(jīběn)条件及政策
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(kǎoshēng),可以在其初中学业(xuéyè)水平考试文化成绩(chéngjì)总分基础上加相应分值,参加高中阶段学校录取。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项目,只取加分分值最高一项。
1.烈士子女加20分(fēn)参加录取。
2.驻国家(guójiā)确定的三类(含(hán)三类)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、军队(jūnduì)划定的二类(含二类)以上岛屿(dǎoyǔ)部队军人子女(zǐnǚ),在飞行、潜艇、航天(hángtiān)、涉核、跳伞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或者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的军人子女加20分参加录取。根据《湖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》第二条,以上所称军人子女,指现役军人的子女。
3.在消防救援(jiùyuán)岗位连续工作(gōngzuò)3年以上或者有子女后在消防救援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的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加20分参加录取。
4.作战部队(指担负作战或战备值班任务(rènwù)的师以下战斗部队,以及新组建部队中直接担负作战和(hé)作战保障任务的师级以下建制部队)、驻国家(guójiā)确定的一类、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军队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的军人(jūnrén)子女(zǐnǚ)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,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,获得三等战功(zhàngōng)和二等功(èrděnggōng)以上奖励或者相应层级表彰的军人子女加10分参加录取。根据《湖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》第二条,以上所称军人子女,指现役军人的子女。
5.平时荣获(rónghuò)二等功以上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英雄模范(含转制前获得(huòdé)的相应奖励)和因公牺牲、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(zǐnǚ)和驻边远艰苦地区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加10分录取。
6.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、一级至(zhì)四级(sìjí)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加10分参加录取。
7.归侨(华侨(huáqiáo))子女、台籍考生加5分参加录取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同等条件(tóngděngtiáojiàn)下优先录取。
2.现役军人子女(zǐnǚ)、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。
二、加分优录基本(jīběn)程序
1.申请程序。符合加分优录条件的考生在(zài)荆州市教育局官网下载《荆州市高中阶段学校(xuéxiào)招生加分录取项目登记表》或《荆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项目登记表》(以下简称“登记表”)进行填写,提交相关(xiāngguān)部门审核签字盖章后,于2025年6月3日前将登记表交考生所在学校,同时上交相关证明(zhèngmíng)材料(详见附件1;学校审查原件,收取(shōuqǔ)三份复印件(fùyìnjiàn))。所有(suǒyǒu)材料一式三份,一份装入考生档案,其它两份分别由县(市、区)中考办和市中考办存档备查。
2.公示流程(liúchéng)。加分(jiāfēn)优录学生名单在(zài)校内公示,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,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,学校于2025年6月11日前将相关材料报县(市、区)中考办(bàn)审核。各县(市、区)中考办于2025年6月13日前将本(běn)考区加分优录学生名单通过(tōngguò)教育局官方网站、微信(wēixìn)或当地媒体(méitǐ)进行(jìnxíng)公示,公示内容包括:考生姓名(xìngmíng)、中考报名号、初中毕业学校、加分优录项目等,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,公示信息保留至2025年9月底。全市加分优录信息将通过荆州市教育局官网进行公示,公示期间接受举报并协助调查核实,将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处理举报核实后的考生。市教育局举报电话:0716-4132863、0716-4132864。
3.审核要求。全市(shì)普通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加分优录考生资格审核,在(zài)各地招生委员会的(de)领导(lǐngdǎo)下实行部门(bùmén)负责制。各县(市、区)教育局是具体负责本地考生加分优录资格审核的责任主体,县(市、区)中考办是具体审核单位(dānwèi),要严格(yángé)核实考生的申报项目是否符合规定(fúhéguīdìng)、考生信息是否准确、证明材料是否完整、相关部门签字盖章手续是否齐全等。要严格程序标准,加强监督管理,切实加强对加分优录考生资格材料的审核把关,凡出现虚报、隐瞒或伪造有关材料等弄虚作假、徇私舞弊行为的,一经查实(cháshí),将严肃处理。除取消考生加分优录资格外,还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及相关领导责任。
1.加强组织领导,压实工作责任。普通高中阶段学校(xuéxiào)加分优录工作是进一步深化教育考试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(jǔcuò),加分优录资格申报和审核工作涉及(jí)考生切身利益,各地(gèdì)要高度重视,明确(míngquè)相关(xiāngguān)职能部门在加分优录资格审核中的工作职责,按照“谁主管、谁审核、谁签字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实行(shíxíng)审核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。各地要做好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加分优录政策的宣传与解读工作,及时将有关内容通知到初中学校和考生及家长,确保加分优录申报审核工作平稳实施。
2.把握时间节点,及时报送材料。各地于2025年6月(yuè)13日前将登记表、汇总表报送市教育局(jiàoyùjú)中考办,逾期不再受理。汇总册用A4纸张打印(dǎyìn),并由县(市、区)中考办经办人和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,加分的考生名册与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考生名册要(yào)分开打印。
附件:1.荆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加分(jiāfēn)优录项目证明材料
2.荆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加分录取项目登记表(dēngjìbiǎo)
3.荆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(zhāoshēng)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项目登记表
4.荆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加分录取(lùqǔ)学生汇总表
5.荆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(lùqǔ)学生汇总表
2025年5月23日(rì)


关于做好2025年全市(quánshì)高中阶段学校招生
关于做好2025年全市高中阶段(jiēduàn)学校招生
各县(市、区)教育局,荆州(jīngzhōu)经开区公共服务局,市体育运动学校:
根据《应急(yìngjí)管理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(zōnghéxìng)消防救援(jiùyuán)队伍(duìwǔ)人员及其(jíqí)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》(应急〔2019〕37号)、《湖北省(húběishěng)教育厅 湖北省军区政治工作局 湖北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<湖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>的通知》(政〔2022〕472号)、《湖北省公安厅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(shāngcán)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》(鄂公通〔2018〕33号)等(děng)文件精神,结合我市实际,现就2025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加分优录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加分优录基本(jīběn)条件及政策
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(kǎoshēng),可以在其初中学业(xuéyè)水平考试文化成绩(chéngjì)总分基础上加相应分值,参加高中阶段学校录取。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项目,只取加分分值最高一项。
1.烈士子女加20分(fēn)参加录取。
2.驻国家(guójiā)确定的三类(含(hán)三类)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、军队(jūnduì)划定的二类(含二类)以上岛屿(dǎoyǔ)部队军人子女(zǐnǚ),在飞行、潜艇、航天(hángtiān)、涉核、跳伞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或者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的军人子女加20分参加录取。根据《湖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》第二条,以上所称军人子女,指现役军人的子女。
3.在消防救援(jiùyuán)岗位连续工作(gōngzuò)3年以上或者有子女后在消防救援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的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加20分参加录取。
4.作战部队(指担负作战或战备值班任务(rènwù)的师以下战斗部队,以及新组建部队中直接担负作战和(hé)作战保障任务的师级以下建制部队)、驻国家(guójiā)确定的一类、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军队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的军人(jūnrén)子女(zǐnǚ)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,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,获得三等战功(zhàngōng)和二等功(èrděnggōng)以上奖励或者相应层级表彰的军人子女加10分参加录取。根据《湖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》第二条,以上所称军人子女,指现役军人的子女。
5.平时荣获(rónghuò)二等功以上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英雄模范(含转制前获得(huòdé)的相应奖励)和因公牺牲、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(zǐnǚ)和驻边远艰苦地区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加10分录取。
6.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、一级至(zhì)四级(sìjí)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加10分参加录取。
7.归侨(华侨(huáqiáo))子女、台籍考生加5分参加录取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同等条件(tóngděngtiáojiàn)下优先录取。
2.现役军人子女(zǐnǚ)、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。
二、加分优录基本(jīběn)程序
1.申请程序。符合加分优录条件的考生在(zài)荆州市教育局官网下载《荆州市高中阶段学校(xuéxiào)招生加分录取项目登记表》或《荆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项目登记表》(以下简称“登记表”)进行填写,提交相关(xiāngguān)部门审核签字盖章后,于2025年6月3日前将登记表交考生所在学校,同时上交相关证明(zhèngmíng)材料(详见附件1;学校审查原件,收取(shōuqǔ)三份复印件(fùyìnjiàn))。所有(suǒyǒu)材料一式三份,一份装入考生档案,其它两份分别由县(市、区)中考办和市中考办存档备查。
2.公示流程(liúchéng)。加分(jiāfēn)优录学生名单在(zài)校内公示,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,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,学校于2025年6月11日前将相关材料报县(市、区)中考办(bàn)审核。各县(市、区)中考办于2025年6月13日前将本(běn)考区加分优录学生名单通过(tōngguò)教育局官方网站、微信(wēixìn)或当地媒体(méitǐ)进行(jìnxíng)公示,公示内容包括:考生姓名(xìngmíng)、中考报名号、初中毕业学校、加分优录项目等,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,公示信息保留至2025年9月底。全市加分优录信息将通过荆州市教育局官网进行公示,公示期间接受举报并协助调查核实,将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处理举报核实后的考生。市教育局举报电话:0716-4132863、0716-4132864。
3.审核要求。全市(shì)普通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加分优录考生资格审核,在(zài)各地招生委员会的(de)领导(lǐngdǎo)下实行部门(bùmén)负责制。各县(市、区)教育局是具体负责本地考生加分优录资格审核的责任主体,县(市、区)中考办是具体审核单位(dānwèi),要严格(yángé)核实考生的申报项目是否符合规定(fúhéguīdìng)、考生信息是否准确、证明材料是否完整、相关部门签字盖章手续是否齐全等。要严格程序标准,加强监督管理,切实加强对加分优录考生资格材料的审核把关,凡出现虚报、隐瞒或伪造有关材料等弄虚作假、徇私舞弊行为的,一经查实(cháshí),将严肃处理。除取消考生加分优录资格外,还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及相关领导责任。
1.加强组织领导,压实工作责任。普通高中阶段学校(xuéxiào)加分优录工作是进一步深化教育考试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(jǔcuò),加分优录资格申报和审核工作涉及(jí)考生切身利益,各地(gèdì)要高度重视,明确(míngquè)相关(xiāngguān)职能部门在加分优录资格审核中的工作职责,按照“谁主管、谁审核、谁签字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实行(shíxíng)审核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。各地要做好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加分优录政策的宣传与解读工作,及时将有关内容通知到初中学校和考生及家长,确保加分优录申报审核工作平稳实施。
2.把握时间节点,及时报送材料。各地于2025年6月(yuè)13日前将登记表、汇总表报送市教育局(jiàoyùjú)中考办,逾期不再受理。汇总册用A4纸张打印(dǎyìn),并由县(市、区)中考办经办人和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,加分的考生名册与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考生名册要(yào)分开打印。
附件:1.荆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加分(jiāfēn)优录项目证明材料
2.荆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加分录取项目登记表(dēngjìbiǎo)
3.荆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(zhāoshēng)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项目登记表
4.荆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加分录取(lùqǔ)学生汇总表
5.荆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(lùqǔ)学生汇总表
2025年5月23日(rì)






相关推荐
评论列表
暂无评论,快抢沙发吧~
你 发表评论:
欢迎